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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创投业将迎来新生

(2005-10-10)

  国家发改委有关官员10月10日透露,《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办法》已获国务院批准,将于近期发布。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副司长郭向军此前透露,《创业投资管理办法》对创业投资企业进行了界定,对创业投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不干涉其制度的设立,同时对其业务范围、运作等方面进行规范。同时,该办法还就国家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政策作出原则性规定,有关部门就此制定相关税收政策细则,在所得税减免及投资人的优惠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据悉,该办法将对创业投资企业提供特别的法律保护,其中包括:对创业投资企业进行私募的法律保护;规定公司型创投基金可以委托法人机构作为其经理;规定可预设管理顾问费标准,以建立成本约束机制;规定了业绩报酬机制;创投公司可设有限生存期等。同时,将设立政策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通过参股和提供融资担保的方式,支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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