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VCAB 北京创业投资协会 | ||||
|
《会员通讯》(电子版)
|
||||
|
2003年9月9日出刊
|
订阅人数013512 |
发刊次数0070 |
总发行量00191388 | |
|
发行网站:北京创业投资协会 电子邮件:public@vcab.org
|
||||
|
最 新 消 息
|
||||
| 中小券商抱怨被拒发债升级
关联交易疑问浮出 网络金融业面临四道坎 新一轮重组热潮正在酝酿 配套政策应尽快出台 |
||||
| 中小券商抱怨被拒发债升级 关联交易疑问浮出 | ||||
|
证监会公布的几个重要文件中都未能阐释一个问题:证券公司股东所发行的债券、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基金是否可以购买?如何限制这种因信息不对称而可能引发不公平的关联交易.“我们的预言不幸成为现实,真让人失望。”北方一家证券公司副总裁本周在《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出台后接受《财经时报》采访时说。两星期前,这位副总裁参加了中国证监会组织召开的“证券公司规范发展座谈会”——业界称“券商峰会”。当时他向本报断言:证监会即将启动的券商发行债券行动中,中小券商可能根本没有资格参与。这位副总裁所处的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不足5亿元,与证监会公布的发债条件相距甚远——阻挡他们发债的门槛是“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盈利”等等。据此,全国131家券商中,真正符合发债条件的不足20家。证监会在“券商峰会”上暗喻的“助富不扶贫”政策,短短半月即已实施。 一个月后正式启动 “券商峰会”之后的一周中,业界曾流传证监会草拟的《经纪佣金管理办法》,将是规范证券公司的第一柄“杀手锏”。但出乎意料,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券商峰会”上透露的已经国务院批准的《暂行办法》在如此短时间就被实施。这势必加速券商之间的“洗牌”。8月29日,证监会第43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暂行办法》,并于当日以中国证监会“第15号令”对外公布这一规定自10月8日起施行。具有发债资质的券商一个月后即可正式启动发债程序。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坦言,目前,券商只有国债回购、股票质押贷款、同业拆借、增资扩股或公开发行股票等4种合法融资渠道。这是《暂行办法》出台的大背景。《财经时报》了解到,证监会在允许券商发债的问题上,一直都在努力。早在1999年11月12日,证监会从中国人民银行接过监管证券公司权力一年多后,即发布公告称,有关开辟证券公司合法融资渠道的各项措施开始付诸实施,部分证券公司已获准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融资,向商业银行申请股票质押贷款。但另外一条融资渠道——发行债券一直深藏未露。不过,这份公告的最后一句话透露:“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已就证券公司发行债券问题进行了积极磋商,有关实施办法也将尽快出台”。但是,这一磋商已历经4年。 净资本门槛 阻挡中小券商进入的,是《暂行办法》中的几条准入细则。《暂行办法》指出,公开发行债券的证券公司应为综合类证券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盈利;定向发行债券的证券公司,最近一期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定向发行债券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合格投资者指自行判断具备投资债券的独立分析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且是依法设立的法人或投资组织;按照规定和章程可从事债券投资;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经审计的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财经时报》据证监会去年10月25日公布的最新的证券公司名录统计,在124家证券公司中,有72家属于综合类券商或比照综合类券商开展业务的证券公司——据证监会人士解释,比照综合类证券公司也可申请发行债券,注册资本超过或等于10亿元的证券公司44家,5亿~10亿元的券商26家。但是,业内人士对真正具有发债资质的券商数量多持“保留意见”。“《暂行办法》中设定的是以证券公司净资产为参照系数,而非注册资本。”广州证券一位投资总监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多数公司注册资本虽然不低,但在最近两年股市连续下跌的影响下,绝大多数证券公司的净资产已远远低于自己的注册资本。”“更厉害的一招是最近一年必须盈利。”一位证券公司副总裁笑着说,“去年股市一直行情不好,大量证券公司都被股市套牢乃至亏损。”他推断:“根据我们自己估算,符合发债条件的证券公司绝对不会超过20家。《暂行办法》还对券商发债的规模做出了限定,证券公司累计发行债券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即便是拿到发债资格的证券公司,所融资金也比较有限。” 谁来购买? 尽管如此,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依然欣喜若狂。有消息称,银河证券已被证监会内定为第一家获准发行债券的证券公司。但记者就此向银河证券及证监会人士求证时,没有获得正面答复。不过,证监会人士向《财经时报》透露,待发债程序正式启动后,券商发债也将会像证券公司增资扩股一样,“一波接一波”。就在证券公司进入发债“倒计时”阶段,“谁来购买证券公司债券”的疑问也油然而生。广州证券的投资总监向记者分析称,与国债或属于垄断行业性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券相比,证券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显然风险要大于前二者。“因此,证监会特别注意券商发债的风险;券商发债必须形成一个良性循环,一旦债券到期却兑付不了,对债券市场的冲击将非常大”。国际知名投资机构瑞银华宝北京代表处的首席代表杨凯对券商发债表示出浓厚兴趣。尽管因为一些技术性环节尚未解决,瑞银华宝等国外投资机构还不能直接购买证券公司发行的债券。杨凯指出:“风险高收益也高。如果券商发债的收益率有足够的吸引力,总是会有投资机构对它们感兴趣。毕竟,一些风险配置高的投资机构会去购买证券公司债券的,但投资这样风险高的债券,与QFII(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以稳健投资为主的理念是背离的。” 关联交易要否避免?《暂行办法》以及证监会公布的其余几个文件中,都未能阐释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由证券公司自己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中,基金在投资组合中通常都会有投资债券的计划,尤其是开放式基金中的债券型基金;而证券公司的自营业务中也有一部分投资投向债券——他们是否能够购买自己发行或者股东发行的债券?广州证券投资总监透露,在证监会召开的小范围业务讨论会上,他们也曾就这一问题进行过讨论。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券商购买自己发行的债券,或者券商发起设立的基金公司购买股东发行的债券,势必造成关联交易。由于信息不对称,券商及基金公司与其余投资者的地位肯定不平等。另一种观点认为,券商或基金公司购买自己发行或股东发行的债券,本身也是一种投资行为,不应该予以限制。这位总监同时告诉记者,目前就这一问题尚没有定论。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副主席范福春、主席助理李小雪在“券商峰会”的讲话中都再三强调:“有效的风险控制是实现证券公司发展和创新的前提和基础”,风险控制是证券公司发展的首要。由此,上述有关“关联交易”的疑问仍未揭开.财经时报 |
||||
| 网络金融业面临四道坎 | ||||
|
在日前召开的中国网络金融研讨会上,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表示,目前中国网络金融业已经曙光初露,但四大问题困扰着网络金融业的发展。中国互联网起步短,网络用户还比较少,网络金融服务还没有进入寻常百姓家,企业上网的比例也很低。因此中国的网上银行和网上证券交易目前仍然存在着客户不足的问题。据了解,目前我国境内仅有20多家银行的300多个分支机构拥有网址和主页,而开展实质性网络银行业务的分支机构不到200家,客户不超过100万。中国有长期使用现金结算的习惯,消费信贷很不发达。人们对信用卡、借记卡等电子工具的认同尚有一段距离,要改变观念,接受电子钱包和网络货币这样“看不见、摸不着”的电子货币,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中国有4亿张信用卡,但90%以上是不具备消费信贷而主要存取现为主要功能的借记卡,真正发挥消费信贷功能的不过1000万张左右,贷记卡不足100万张。银行信用卡业务实际上并不赢利,只是为了多吸收存款。 银行间、银行与商户之间未实现普遍联网,用卡很不方便。中国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未能借助于网络技术创造出更多金融产品,尤其是为个人金融服务的产品,与国外银行和金融机构有很大差距。曹凤岐提出了一系列发展网络金融的建议,其中包括建立综合性金融网络平台,与各家银行金融机构合作,提供征信服务;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加强与国际刑警组织合作,制订中国相关网络金融法规等。北京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宇飞表示,当前形势下,如何发展网络银行,不仅应把传统的银行业务搬到网上去,而且应将网上银行业务新鲜化、智能化。同时,还应注意来自一些非传统性的竞争,一些离开网络金融之外的东西,同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代替网络功能,来完成一定的任务设定。他还提出,在网络上产生一种新型货币已不是很遥远的事,未来社会也可能不使用交易和储蓄功能的货币。刘宇飞就目前形势分析指出,还看不到网络金融全部替代传统金融的迹象,因此不能简单的强调直接金融取代间接金融。他认为银行的传统业务借鉴现代手段不断开拓、不断发展,同样很有前途. 中华工商时报 |
||||
| 新一轮重组热潮正在酝酿 配套政策应尽快出台 | ||||
|
收购、兼并、MBO、大股东合资、间接控股、整体出售,这些话题频繁出现在与上市公司的交流当中。虽然我们的证券市场对上述语汇并不陌生,但如此大范围暗潮涌动,以至形成某种共识的现象,却是极为少见。与过去以买壳卖壳保壳为主要动因的重组行为不同,此次热潮的背景更重大,意义更深远。正如很多上市公司负责人对记者所讲的,我们的企业,我们的上市公司,发展至今,的确需要更大范围内的资源重新配置、更深层次的重组购并行为,来真正完善治理结构,快速提升技术、管理水平。目前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与企业这种内在发展需求是相匹配的。眼下,各地酝酿的重组热潮令人欣喜,但记者也注意到这样一些论调,"这可能是最后一次发财的机会了","时机难得,要往前赶,慢一步,就没指望了"。从这些话里,我们不难听出,其潜台词无外乎是指----在相关规范措施还未完备前,打打"擦边球",在国有资本大规模整合中获取非正常收益。我们固然不能因噎废食,以这些论调为由,否认此次热潮的重大积极意义。但各种重组形态层出不穷,确实提出了一些新的问题。因此,如何尽快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保护国有资产,维护中小股东利益,积极引导新一轮重组购并热潮步入正轨,的确是一个重大命题。从记者采访的情况看,以下几个问题,值得重视。 问题之一:国有股定价 每股净资产是目前国有股转让价的底线。但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一些地方出台的政策中,有这样的规定:如果一次性付款,可在净资产的基础上打折出让国有企业。于是,个别试图收购上市公司的企业,为了规避每股净资产的价格限制,直接收购上市公司大股东,而大股东往往是有限责任公司,并不直接受国有股的定价限制。有分析人士认为,与复杂的购并重组行为相比,目前国有股转让价格的规定较为简单。有关国有股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实施细则应尽快出台。这样有利于企业真正从市场的角度考虑重组购并行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该分析人士还强调,一个合理的转让价格,对重组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转让价过低,容易造成巨大的寻租空间;过高,则可能吸引来的是某些短线投机者,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无益。虽然定价方式有其复杂性,但有一点要明确------提高转让的公开度、透明度。 问题之二:国有股转让审批权限 目前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审批权限在国资委。但根据最新出台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称,近阶段国资管理体制改革要建立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因此,在实行分级管理的体制下,属于地方资产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审批权限有望下放到地方国资委。目前具体的国有股分级审批方案还没有出台,而个别企业为了规避相关政策,考虑采取托管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变通办法。因此,尽快出台相关管理细则,有利于目前酝酿的重组方案向着健康方向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日常管理、变动审批效率的提高。 问题之三:股权过户 不久前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非国有股权协议转让过户须知》称,目前上市公司非国有股协议转让,只限于转让股数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以上(含5%),且仅限于法人之间"一对一"转让,不得将股份拆散,不得通过公开拍卖(司法拍卖除外)或者其他公开征集受让人的形式进行。通知的本意是为了防止非流通股形成事实上的流通,但同时也造成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一些希望尽快入主上市公司的企业心存顾虑,因为收购完成后,退出通道相对曲折。其次,一些公司想通过受让小额法人股的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也变得困难重重。再者,一些非流通股的小股东,赶在所持股份因上市公司增发、配股被稀释前,以低价尽快脱手。一位上市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有关部门出台相关规定的初衷可以理解,但考虑到重组购并行为中的实际状况,是否可以适当调整和细化,以充分发挥政策的积极引导作用。 问题之四: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已经使购并过程中的信息披露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但购并完成之后,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重视。从目前情况分析,如果MBO收购大股东股权,的确可以规避一些规定。比如,个别已经发生的MBO案例中,收购方资金的来源多为银行贷款,而所收购的股权大多又进行了质押。如果直接收购上市公司股权,股权质押要进行披露。如果收购大股东的股权,则该部分股权的质押就可以规避信息披露。一位董秘向记者坦言,大股东自身的一些情况,固然没有义务告知上市公司,但如果大股东的股权被质押,的确有可能造成上市公司最终持有人的变动,而这一点对公众投资者而言相当重要. 上海证券报 |
||||
| 捧杀人民币 棒杀中国经济? | ||||
|
人民币升值的外部压力除美日等国外,是不是还有一些其他因素在起作用,比如国际上的一些游资。
史蒂芬·罗奇:虚弱的世界正在越来越强调人民币汇率的改革。我认为,中国政府会解决这一问题,不会由于汇率问题而从坚定不移的开放资本项目并最终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进程中退缩。中国要实现这些目标,需要先完成大量的艰巨的改革工作。依我所见,中国让人民币自由浮动的时机目前尚未成熟且风险很高。1997年~1998年亚洲金融风暴带给我们这一重要教训,缺乏耐心和别有所图的世界在向中国施压时不应忘记这点。现在有关人民币汇率升值的猜测大多来自国际外汇市场上的投机者。我们应该让市场决定人民币正确的汇率,应该由中国政府决定人民币汇率与美元挂钩是好是坏,我不想猜测政策的变化。
钱松:从企业角度来看,国内一些企业长期处于稳定的汇率之下,只要是用美元结算,一般不做外汇保值,汇率风险意识比较薄弱。另外,国内银行外汇保值手段也比较有限,对企业来说,成本较高,限制较多。在这样的背景下实行人民币放开,应该说市场条件还不具备。在考虑人民币汇率市场化的同时,应当首先考虑利率市场化,现行的人民币利率比美元利率高出近一倍,事实上吸引了一部分游资兑换成人民币,套取利差,增大了人民币的升值压力,增加了央行货币投放压力。中国出口商品贴满了欧美日的标签 一段时间来,有关人民币的问题一直被人们广泛地关注着。虽然中国政府“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的表态非常明确,但是,人民币升值的外部压力仍然存在。人民币为什么会面临这么大的升值压力? 史蒂芬·罗奇:鉴于目前全球工业国的实际GDP增长只有约1.5%,持续蓬勃的中国经济很明显脱颖而出。一些国家认为,在总体表现疲软的世界里,中国肯定抢占了不少市场份额。由于人民币与美元挂钩,近期美元贬值使中国的竞争优势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一些国家几乎一致要求中国将人民币升值。我个人认为,世界已形成了一个错误的观点,觉得新崛起的中国公司正肆无忌惮地攫夺全球市场份额。事实上,中国这台日益强劲的出口机器印满了美国、欧洲和日本的标签。从1994年至2003年中的一段时期,中国出口总值从1210亿美元增长了2倍至3654亿美元。但外国投资企业在同期中国总出口累积增长中所占的贡献比重高达65%。这样的情况,说中国从世界其他对手中攫夺市场份额是不成立的。 黄金老:1973年以来,全球盛行浮动汇率制。其实,只是名义上采取了一种浮动汇率制,政府干预仍广泛存在。汇率与贸易直接相关,所以汇率与各国的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密切联系在一起。这一次大家都普遍注意到,美国明年要举行大选,美国政府要求人民币升值,是在争取广大的产业工人的选票。此外,有大量的游资渗入中国,算来有200多亿美元为了套人民币升值进入了中国。他们代表国际上广泛的投机者的利益。由于这些资金的渗入,使人民币的汇率变得更加复杂化。因此,对中国政府来讲,汇率是非常棘手的问题。中国政府既要倾听国际社会的声音,更要努力澄清事实。 钱松:一些国家要求人民币升值,最主要的“理由”就是中国向世界输出了通货紧缩。他们认为,中国通过出口向其他国家低价销售商品,打压了这些国家商品市场的价格,使其受到通货紧缩的威胁。按照这一“逻辑”,他们提出,人民币应当升值,以减少中国的出口。实际情况是,中国与他国的进出口贸易在经济上是互惠互利,在结构上是互相补充的。中国在全球贸易中的角色和地位不单单是中国自身决定的,而是在全球产业结构调整的进程中,各国利益协调和产业选择的结果。中国并不是在货币价值偏低的基础上进行竞争 针对一段时间以来国际上对人民币汇率的议论,我国政府领导人最近指出,保持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不仅有利于中国经济和金融持续稳定发展,也有利于世界经济和金融的稳定发展。中国出口商品的竞争力与人民币汇率究竟有多大关系? 史蒂芬·罗奇:中国必须做认为有利于中国的事情,即使全世界都在反对他。只是中国需要了解压力的来源,并对全球经济付出应有的责任。应该说明的是,全球经济堪忧与人民币汇率关系不大。中国并不是在货币价值偏低的基础上进行竞争,它主要是在劳动成本、技术、质量控制、基础设施、经改良的劳动人力资本和对改革的热情和坚持等层面上进行竞争。问题在于,如果中国重新定值人民币,世界其他各国是否就会获得更多的机遇也很难说。我真诚地认为,假如中国把人民币升值10%———一个我不预期也不建议的改动,其出口只会失去非常少量的市场份额。 黄金老:汇率机制是一个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杠杆。一个国家的汇率制度和政策,应当根据本国经济发展水平、金融运行、经济运行状况和国际收支状况通盘考虑,慎重决策。在当前情况下,人民币汇率升值对中国经济弊多利少。人民币升值必然带来两大危害:一是人民币升值直接削弱了中国出口品的价格竞争力,损害中国的出口,妨害经济增长。这几年出口对我们中国GDP的贡献一直是在30%左右。影响出口也直接影响外国在华企业的利益。人民币汇率的调整,可能对我国的出口产业调整产生相当大的影响。二是扰乱金融结构和经济结构,压抑消费需求,妨碍经济发展。 中国经营报 |
||||
| 制定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政策 吸收外商投资形势分析与政策选择 | ||||
|
1、近年我国吸收外商投资恢复增长。我国吸收外商投资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一直保持快速增长,但1997年以后,我国吸收外商投资反而呈现下降趋势。2001年我国在全球的份额回升到6.47%,2002年继续增长,占全球的份额进一步提高。 2、外商投资对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增强。根据模型测算和实证分析,2001年7.5%的经济增长中,外商投资的推动作用约为2.1个百分点。而2002年一般认为外商投资的带动作用强于上年。 3、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并未出现转折性变化,外商投资的质量和水平有所提高但仍有局限。我们在对外开放和吸收外商投资的产业引导方面存在结构性失衡,制造业开放度较高并且优惠措施力度比较大,而服务业绝大多数部门还限制甚至禁止外商投资进入,总体市场环境也对外商投资服务业造成了很多局限。虽然一些大型跨国公司开始把产品生产的基地逐步向我国转移,包括最重要的产品如集成电路、计算机等,但外商投资平均项目规模却在缩小。 4、中西部地区吸收外商投资增长速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我国吸收外商投资中所占比重进一步降低。中西部地区吸收外商投资在全国所占比重2000年比1999年下降了1.2个百分点。2001年中西部地区吸收外商投资的增长速度仍然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所占份额进一步降低。 5、外商投资来源结构发生了一定变化,但欧、美投资增长起伏不定,表明某些偶然因素影响居多,并没有形成欧美投资的稳定发展势头。 WTO环境中我国吸收外商投资的政策选择 1、尽快落实入世协议中有关外商投资部分的承诺,使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能顺利衔接,打通外商投资进入渠道,为外商投资规模扩大和水平提高提供基本保证。以全新思路制定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政策,不仅仅是调整“目录”的问题,而是应建立市场化取向的、开放的外商投资产业政策。 2、高度重视投资和贸易政策的协调。入世后我国贸易政策大幅度放松,若外商投资政策不能先行放开,则可能出现我们最不希望看到的贸易替代情况。建议根据我国入世承诺的市场开放进度表,提前1-2年放开有关的外商投资限制政策。这应是今后几年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的重点之一。 3、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实施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利用外资政策。在积极财政政策情况下,也要注重积极发挥外商投资的作用,避免被“挤出”。 4、通过扩大开放、强化市场竞争促进外商投资引入先进技术、高端产品、建立研发中心和扩大当地采购。近年我们对提高外商投资质量非常重视,也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但在政策制定上,往往侧重直接的鼓励政策,但却忽视了从根本上解决提高外商投资质量的内在动力问题。是不是引入先进技术,有没有必要在我国建立研发中心,取决于市场竞争程度。 5、配合国家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调整外商投资管理方式。对外商投资的管理,应集中于一个部门,其职责主要是制定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并协调其他方面涉及的对外商投资的管理;取消对外商投资立项、合同章程审批,政府只审批限制外商投资项目,其他则实行登记制。 6、配合金融体制改革和资本市场的开放,推进新的吸收外商投资方式。尽快建立外商投资购并国内企业的法律政策框架体系;打通外商投资企业境内股票市场上市并做好原来的外商投资法律政策与证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衔接配套;促进产权交易市场建立并允许境外企业参与国内企业的产权交易;加快建设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等,以降低外商投资进入成本,提高外商投资进入效率。 7、配合国有资产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外商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革。必须有可操作的政策,如尽快明确哪些是国有资本战略退出行业,国有资产的评估标准,原企业的债务、富余人员处理,产权转移的批准及有关政策(工商、税务等)的配套衔接等。 8、加大中西部地区吸收外商投资的政策力度。更大程度地开放中西部地区市场。对于金融、保险、电信、商业、外贸等领域的外商投资,不应只是有限的“试点”,而可以更大胆、积极地推进。为外商投资中西部地区提供更多的税收、财政、信贷支持.中国经济时报 |
||||
| 规模远不及香港 专家称中国大陆外资增长与华人投资密切相关 | ||||
|
联合国贸易暨发展委员会(UNCTAD)的“2003世界投资报告”称,在全球海外直接投资(FDI)普遍衰退情况下,中国大陆却持续增长,这与全球华人的投资有密切关系。据“中央社”报道,UNCTAD专家詹晓宁说,过去两年,华人在中国大陆的投资占中国外资的55%到60%,其中许多是来自中国香港、台湾及新加坡等邻近地区的华人。报告指出,除了经济及政策有关的因素外,中国大陆吸引庞大外资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全球华裔企业及个人愿意选择大陆为投资对象,这个现象在亚洲尤其普遍。詹晓宁分析,香港是投资大陆的最大华人地区,但其中又有许多是西方资金透过香港转进大陆,台湾对大陆的投资在稳定进行中,但规模远不及香港。中新网 |
||||
| 中国需要积极股市政策 | ||||
|
上证报关于股市为什么缺乏吸引力的大讨论引起了经济学家的高度关注。今日,韩志国在给上证报的来稿中提出,中国股市是一个能够引起经济体制与经济增长方式发生根本改变的巨大变量,实施积极的股市政策是最佳的现实选择。韩志国称,实施积极的股市政策,将从根本上改变中国经济的运行格局,加速经济体制模式与经济发展模式的转换进程,促进整个国民经济逐步走向良性循环。 上海证券报 |
||||
|
北京创业投资协会
发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