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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7月15日出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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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 新 消 息
 保险业对外开放步入新阶段 保监会加紧法规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

 投资商们的福音“中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机构联盟”浮出水面

 全球创业板市场新动向:德国新市场改头换面要“创业”

 看好中国旅游业前景 日本各大型旅行社急欲投资 设立新公司

 规定投资比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保荐制度引入国内证券市场是大势所趋 券商需打造核心竞争力

 《国债管理条例》有望年内出台 国债统一监管机构积极酝酿中

保险业对外开放步入新阶段 保监会加紧法规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

  我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步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市场主体不断增加、经营区域逐渐扩大、法定分保比例逐渐降低。统计资料显示,今年1-5月份,全国外资保险公司总保费收入23.3亿元,同比增长37.5%;到今年5月底,全国外资保险公司总资产达150.5亿元,同比增长48.8%。这是保监会副主席李克穆在昨天举行的全国保险工作座谈会上透露的。他说,保险监管要支持保险行业的改革和发展。根据修改后的《保险法》的要求,保监会正进一步健全完善保险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李克穆说,今年上半年,保监会陆续出台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个人分红保险清算规定》等规章,在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和要求保险公司建立清算报告制度方面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他说,目前保监会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保险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起草工作,同时抓紧修改《外资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抓紧制订《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保险保障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目前,《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已经起草完毕,即将向行业和社会征求意见。他说,总体看,外资保险公司在促进我国保险业与国际接轨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目前外资保险公司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超范围、超区域经营,资金运用有违规行为等。李克穆要求外资保险公司在经营中要守法合规诚信经营,要注重了解和研究中国国情,要发挥优势,注重创新。他希望中资、外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更多地开展专题研究,深入探讨保险业发展和改革中的一系列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取长补短,共同促进中国保险业的繁荣与发展。针对业界议论颇多的外资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的问题,李克穆强调,根据入世承诺,允许外资财产险公司和寿险公司分别在两年、三年的过渡期后经营除法定保险业务外的其他业务。今年底,外资财产保险公司将被允许经营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业务。就外资保险公司资本金及分支机构设立等问题,李克穆指出,讨论这些问题的前提首先是入世承诺,在此基础上,保监会会根据中国保险市场具体情况,作出新的、适当的考虑。   

  统计资料显示,中国已先后批准8家外国保险公司进入市场筹建保险营业机构;批准17家外资保险营业机构开业。目前,共有36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设立了57个保险营业机构(含筹建),其中寿险公司20家,产险公司14家,再保险公司2家。 上海证券报 

投资商们的福音 “中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机构联盟”浮出水面

  “中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机构联盟”近日正式浮出水面。专家认为,该联盟将为关注中国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的投资商们带来福音。

  据“全国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暨项目投资洽谈会”组委会人士透露,针对投资商的需求,该组委会日前与建设部城建司的电子政务网站——“中国城市建设信息网”csjs.cein.gov.cn/共同组建并正式推出了“中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机构联盟”。而目前在组委会备案的、已提出参会申请的国内外大型投资机构已达到近百家。该联盟旨在帮助投资商了解项目详情,为其创造便利条件,实现最终投资,进而加快推进我国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凡有意投资中国市政公用行业的国内外投资机构均可免费加入(具体办法请登陆中国市政公用行业招商引资网查看)。中新网  

全球创业板市场新动向:德国新市场改头换面要“创业”

   德国新市场(NeuerMarket)设立于1997年,是德国仿照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建立起来的一个面向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市场。到2000年底,新市场上市公司达339个,市价总值为1135.9亿美元,是欧洲最大、最主要及流动性最好的创业板市场之一。2003年,根据德国证交所的战略布局,新市场合并到主板并重新整合。 在成立之初的几年时间里,德国新市场显示出了生机勃勃的发展态势。市场规模迅速扩大,新发行数量和筹资额大幅增长。与之伴随的是交易量的不断攀升,到2000年,德国新市场的交易额达到559.7亿欧元,相当于当年英国、法国和意大利三家新市场交易总量的近2倍。在价格水平方面,有“欧洲纳斯达克”之称的德国新市场综合指数在市场建立后不久就一路攀升,出现暴涨的局面。从1998年至2000年3月约三年的时间内,该指数增长了7.6倍,最高达到8559点,这个速度在全球创业板市场中也是最快的。 但2000年以来,受美国纳斯达克市场持续暴跌的影响,德国新市场进入了狂风骤雨式的调整。到2002年底,新市场综合指数收市点位较1999年底跌去了91.1%,较1997年的1000基准点跌去了59.4%。与之相对应的是市值严重缩水。2002年末,德国新市场的市价总值仅为103.4亿美元,较1999年底跌幅达90.9%,即不足高峰时市值的十分之一。

  在IPO方面也数量下降,筹资额急剧减少。从2000年的143家,到2001年的11家,再到2002年的1家,首发融资基本上已经停止。德国新市场出现的调整,除了全球创业板下挫的因素外,还与德国经济和证券市场整体性调整密不可分。从2001年开始进入调整的德国主板市场情况看,2002年,代表德国最大30家蓝筹股的DAX指数较2000年跌幅达55%。在市值和IPO发行方面也是如此,如2002年德国交易所只有5家公司进行IPO,筹资额为1.28亿欧元,较2000年分别下降了75%和98.9%。从这个意义上说,德国新市场的调整只不过是比主板时间更早、力度更大罢了。面对市场的大幅调整和部分公司曝出的财务丑闻,德国交易所先是从2000年起对新市场进行了力度颇大的改革,希望通过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严格退市程序、强化市场监管等措施,来恢复投资者信心。其后,随着市场法律环境的变化,德国政府和交易所又决定对证券市场的格局进行重大调整。按照2002年5月德国议会通过的《第四金融市场促进法案》,交易所可自行调整市场结构;同年9月,德国交易所宣布,现有股票市场将全部合并到主板市场,主板市场根据信息披露要求的不同设立普通板块和“高标准”板块。此举被普遍认为是近年来德国交易所集团整合现货市场、期货市场和登记结算系统的继续,旨在提高效率,降低交易和结算成本,增强其竞争实力。与纳斯达克因财务亏损等原因被迫撤出日本的根本不同之处在于,德国新市场被合并是一种主动的战略整合。以今年3月新指数开始运行为标志,德国股票市场基本完成整合的目标。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德国新市场已被整合到主板市场中,但德国政府和交易所支持成长性科技企业的政策不仅没有减弱,反而更加明显和强化了。首先,新市场的上市资源得到了妥善处理,329家上市公司的去向已经明确。

  其次,德国交易所继续支持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筹资和发展,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可以申请在新板块上市。此外,新市场规则和监管条例成为高标准板块的基本规则。大量德国新市场中曾实行的规则和监管机制被整合后的高标准板块所采用,使主板市场的透明度增加,有利于消除公司丑闻曾经给新市场带来的负面影响,增加投资者信心。从急速扩张到走向调整,又因德国交易所的改革而被合并到主板市场中,德国新市场在短短的5年多时间里,走过了一条不同寻常的路,其间的经验教训可谓宝贵而深刻。但可以肯定的是,德国新市场几年来的建设和发展,的确有力地促进了该国经济和成长型企业增长,并由此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也正因为如此,独立的新市场的名称尽管没有了,但支持中小企业的根本政策却始终未曾改变。坚定地走扶持中小企业成长之路,可能就是德国新市场带给我们的最大启示。 中国证券报 

看好中国旅游业前景 日本各大型旅行社急欲投资 设立新公司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报道,许多日本大型旅行社都看好中国的旅游业前景,决定在今年内投资中国,在上海、北京等地开设新公司。日本的大型旅行社JTB、近几、HIS以及日本航空公司属下的代理店JALPAK都已经先后向中国提交了申请书。6月份,中国国家旅游局和商务部近日联合发布第19号令,公布了《设立外商控股、外商独资旅行社暂行规定》。上海新闻晨报报道说,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方可在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旅游度假区及北京、上海、广州、深圳、西安5个城市设立控股或独资旅行社。每个境外投资方申请设立外商控股或外商独资旅行社,一般只批准成立一家。已经在北京设有代理办公室的JALPAK表示:“一旦申请批下来,就会投资400万元人民币,将所有代理办公室都并入新设的公司内,然后重整当地的业务。其他三家旅行社也为即将进入中国市场而表示兴奋。因为,这些日本旅行社以往必须靠中国合伙公司代办的业务,在设立新公司后都可直接掌管。 中新网 

规定投资比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按照办法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范围限于银行存款、买卖国债和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上市流通的证券投资基金、股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办法中原则规定了全国社保基金的投资比例:银行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50%,其中银行存款的比例不得低于10%;企业债、金融债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10%;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得高于40%。办法还规定:在基金建立的初始阶段,减持国有股所获资金以外的中央预算拨款仅限投资于银行存款和国债,条件成熟时可报国务院批准后改按上述规定比例进行投资。根据金融市场的变化和基金投资运作的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可对基金投资的比例适时进行调整。   

  此外,单个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投资于单只证券或证券投资基金时,不得超过该证券或基金份额的5%;按成本计算,不得超过其管理的社保基金资产总值的10%。投资管理人提取的手续费年费率不高于社保基金委托资产净值的1.5%;托管人提取的托管费年费率不高于社保基金托管资产净值的0.25%。全国社保基金是指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的由国有股减持划入资金及股权资产、中央财政拨入资金、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会保障基金。其投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增值。全国社保基金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但其投资范围仅为银行存款和一级市场购买国债,其他投资均需委托投资管理人。  经济日报

保荐制度引入国内证券市场是大势所趋 券商需打造核心竞争力

  保荐制度引入国内证券市场已是大势所趋,近日中国证监会又召集国内10余家大型券商主管投行业务的高层会聚北京,就实施保荐人制度再次征求意见,商讨细节。依照法律规定,保荐人是为上市公司申请上市承担推荐职责,并为上市公司上市后一段时间的信息披露行为向投资者承担担保责任的证券公司。而保荐人制度是指,由保荐人负责发行人的上市推荐和辅导,核实公司发行文件与上市文件中所载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承担风险防范责任。在公司上市后的一定时间内,保荐人需继续协助公司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督促公司遵守上市规定,完成招股计划中承诺,并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负连带责任。据有关业内人士介绍,保荐人制度的核心就是界定保荐人的责任,即明确对其约束力,包括上市辅导责任、发行上市指导责任、规范制作上市文本责任、指导上市公司真实、完整、及时和准确地披露信息责任、与证监会和交易所及时沟通责任、指导上市公司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责任等等。由此可以看出,即将实施的保荐人制度对券商的要求更高了,责任更大了。保荐人制度的实施必将对券商现有格局产生重大的影响。保荐人选择项目公司失败或者没有做好保荐工作,上市公司倘若出现问题,保荐人要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券商还要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负责。在香港,如果监管部门认为保荐人违背或者没有履行其由上市规则规定的职责或义务,相应的处罚是比较严格的。具体办法从私下书面批评,公开书面批评,公开书面谴责,把违规人员暂时列入监管部门所设的黑名单,将保荐人的保荐资格暂停一段时间,一直到取消保荐人的保荐资格。一旦出现问题,保荐人的信誉受到影响,其保荐人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将受怀疑,市场形象会受到破坏。根据香港《关于保荐人和独立财务顾问监管规则的咨询文件》获得保荐人资格需要有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最低资本金、诚信守法记录和内控体系等四方面的要求。目前,上市公司业绩变脸和随意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相当普遍。面对即将实施的保荐制度,券商急需打造核心竞争力。首先证券公司要对发股企业的质量有更加准确的判断。特别是由于保荐期较长证券公司对发股企业在未来几年的发展也要有准确的预期。其次由于保荐工作涉及范围很广,每个发股项目需要安排专人跟踪,提供服务,要求券商有相对稳定的投行队伍和相应的业务水平。此外,券商还要进一步密切与上市公司的关系。由于保荐制度让券商与上市公司之间相互制约,利益捆绑,券商在选择上市公司必须有长远眼光。同时在为上市公司“扶上马,送一程”的过程中,还要与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其他中介机构密切合作,履尽职责。   

  我国投行业务经历额度制、核准制,再到保荐制,主承销商、上市推荐人的风险责任在不断加大,这对于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证券市场的营运质量和运作效率意义深远。  证券日报

《国债管理条例》有望年内出台 国债统一监管机构积极酝酿中

  财政部召集国内20多家银行、交易所、券商、基金的代表在上海开会,讨论财政部正在制定的《国债管理条例》的征求意见稿。据统计,到2002年6月底,我国国债余额已达1·27万亿元,包括政府背景的机构国债已逾2万亿元,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国债发行规模还将扩大。尽管国债市场如此庞大,并不断发展,但是目前国内并没有一部专门的管理条例来对国债市场的发行、交易、监管进行系统而全面的约束。虽然我国在1992年制定了《国库券条例》,但其内容简单,根本不足以对现有国债市场有效监管。本次财政部召集国内债券业内人士集中,并在会上讨论了正在制定的《国债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就是为了使国债管理有法可依。该管理条例将由财政部上交国务院,制定为全国性的法规,预计时间会比较快,可能年内就可出台。而另一部业内期盼已久的《国债法》据介绍也在制定中,但由于其涉及面更广,是一部全国性的大法,制定和通过都比较复杂,并将在今后长期内对全国造成重大影响,因此近期内不会出台。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国债市场应该有专门机构对其进行监管,包括规划国债市场、分析并监控国债市场运行、国债市场管理、监控等。目前直接负责国债发行管理职能的财政部的国债处难以独立完成对国债的系统管理,而在证监会和交易所方面监管力量也不足。国债市场需要一个单独的部门对其进行全面的监管,是该次会议达成的共识。但在由财政部还是证监会进行统一的监管的问题上,还没最后确定。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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