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窗口】


创 投 简 报
2002年第11期 总第11期

2002年8月27日 北京创业投资协会

编者按:伴随中国企业在香港、美国、新加坡等地区相继上市的热潮,开曼群岛、维尔京、百慕大……这些原本不甚知名的小小群岛逐渐成为了中国企业注册离岸公司的摇篮。据说在这些地区注册的企业有10641家与中国内地相关,而其中的新浪、网易、金蝶、联通等公司无一不是我们耳熟能详的名字。目前在这些地区平均每天都会有一家中国概念的新公司注册成立。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企业选择的注册地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几乎都是国际避税地。但是,根据我国税收法律的规定和我国外汇管理体系的限制,能够利用这些地区所进行的合法国际避税数额很小,因为我国政府对居民来自中国境内的全球收入征税。那么,是什么样的原动力驱使大量的企业尤其是民企趋之若鹜,涌向这些远洋岛屿呢?为求其究竟,本文编发了以下资料,供参阅。(因涉及版权,资料仅限会员单位内部传阅。)

他们为什么要离岸注册


何为海外离岸公司
凡是在原居住地以外注册成立的公司,一般可统称为海外离岸公司。非当地居民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纽埃岛、塞舌尔群岛、巴哈马群岛、巴拿马共和国及开曼等这些岛国或地区注册的公司,都属于这一类别。这些国家和地区都曾是英国的殖民地,同是英联邦成员,其公司法源自英国,是世界上公认最完善的公司法,在世界各地都具有很高的法律地位,受国际商业法保护。   
海外离岸公司这种形式已经存在了几十年,世界各国政府都承认并允许海外离岸公司在本国开展业务或投资,世界各大银行也都承认此种公司,为其设立银行帐号,并为其财务运作提供方便。海外离岸公司只能在注册地以外开展业务及经营,不能在注册地开展业务。注册地政府每年只向这种公司征收少量的年费,无论其经营状况如何,注册地政府都不过问,也不征税。同时,公司注册、经营、财务等相关资料完全保密,不作公开查阅。
注册海外离岸公司的优势
1.成立海外离岸公司不仅可将公司现有的业务国际化,更重要的是可以提升公司自身的国际地位,方便与外商通贸,增加商机。   
2.海外离岸公司无外汇管制,募集资金容易,资金及盈利自由进出不受限制,在世界各地备受商家的一致推许及使用。   
3.公司注册资料(股东)、资产、经营、财务等相关资料完全保密,不作公开查阅。   4.无须递交周年申报表,无须建立对注册地政府的财务帐目,每年只须交注册地政府一笔年费,即可长期、合法、安全地运营。   
5.无须向注册地政府交纳任何税款,可利用海外公司妥善安排税务,合理合法避税。   6.海外公司更容易吸收创业投资,也便于风险资金的安全撤出。还可以在海外的创业板上市,从而进行资本运作。   
7.公司管理程式简单,轻装上阵,可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公司经营管理中。   
8.除注册地区外,可在世界任何国家地区开展业务及经营。
曲线上市的优美拐点
提起到开曼、百慕大去注册海外离岸公司,中国熟悉资本市场的业内人士大概首先想到一个名词--海外曲线上市。 海外曲线上市的学术叫法是"造壳上市",即要在拟上市的海外证券市场所在地或其允许的国家(地区)成立一家中资公司的控股公司,进而以控股公司的名义申请上市。 让我们先回顾一下中国企业在海外上市的成功案例:1992年10月9日,中国在纽约交易所挂牌的第一支股票是"华晨汽车",其公司全称为"华晨中国汽车控股有限公司",1992年6月于百慕大群岛注册,上市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在中国内地的实业"沈阳金杯客车制造有限公司";2000年1月31日,在百慕大注册的"裕兴电脑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作为在香港创业板成功上市的第一家内地民营企业,募集资金4.2亿港元。 沿着这些先锋开辟的成功之路,后继者们充满信心,纷纷踏上了这条曲线上市的艰难道路。而这条道路上的第一站,往往是奔赴开曼、百慕大、维尔京,注册一家或数家公司。一位海外投行业务的资深人士形容说:"这些弹丸小岛在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曲线中,是一个优美的拐点。" 的确,从中国内地出发,经这个拐点,民营企业既可以通往香港的创业板,更可以迈入美国的纳斯达克。因为百慕大、开曼、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法律属于普通法系,是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的合法注册地。而根据香港联交所1992年7月颁布的《香港创业板上市规则》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注册地的第一条,除可以在中国内地、香港注册之外,百慕大、开曼群岛也赫然在列。 那么,这些上市公司为什么不选择证券市场所在地注册而要绕道遥远而陌生的开曼、百慕大?与此相关的各方人士众说纷纭,但细想又似乎大致相通,不外乎以下4个原因:注册程序简单、减少风险、逃避外汇管制和合法避税。 开曼、百慕大、维尔京这些小岛作为离岸注册的乐土,可给企业省去了不少繁琐的手续和规则的麻烦:公司可以不必在注册地生产经营,可以把注册资本移作他用,公司设立发起人不要求是当地居民或国民,无需向当地税务局提供财务报表。而且,现在国内有大量代办注册离岸公司的中介机构,看似遥远的距离却没有了任何障碍。 法律环境宽松、保密性好,也是开曼、百慕大等地的突出特点。一位从事企业海外上市法律咨询的律师指出,这对于通过曲线路径上市的公司来说,能够减少法律风险。以位于加勒比海上的开曼群岛为例,根据开曼群岛的公司法,税务豁免公司可以得到政府20年不征税的保证,可以发行无面值的股票,还可以不必每年召开一次股东大会,甚至股东的名字也可以保密。实际上,很多离岸法区都有明文规定:公司的股东资料、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信息,享有保密权利。宽松的法律环境以及对公司业务的高度保密,使上市公司自身的安全得到了充分的保障,极大减少了各种风险因素。如果上市公司在未来的经营期间出现与投资者的法律纠纷,裁决过程所适用的开曼法律往往可以使上市公司逃避某些责任或者占据有利的位置。 除了法律宽松,开曼、百慕大、维尔京等地的税收相当优惠,对于在此注册的企业不征收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这意味着,尽管在中国内地从事实际经营的公司必须向中国政府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作为其投资者的离岸控股公司,由于注册地政府不对控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征税或税率很低,因此,整个海外上市的公司体系可以避免双重税收。 此外,开曼群岛、百慕大、维尔京等地区普遍对豁免公司没有外汇管制,外汇出入自由。这使得很多通过曲线上市的中国企业在海外资本市场募集的外汇先放在离岸公司,根据中国内地企业实际经营的需要,逐次将资金汇往国内,而不是一次将在海外募集的外汇全部投入国内的企业中去。 除去以上理由,似乎还有一个大家心照不宣的秘密:很多时候,公司在海外上市曲线中的"拐点"不止一个,而可能在多个避税地注册多个"壳"公司。在国内的资产注入海外"壳"公司的过程中,伴随的是层层交错的控股关系、扑朔迷离的资产置换。"越复杂就越安全。"一位从事多年投资银行业务的先生含糊地解释这个现象。"在这些避税地各种财产、公司情况都是保密的。所以,一般很难摸清各个公司之间有什么关系,这方便企业内部进行关联交易啊!"倒是一位中介咨询人员一语中的。
创业投资的"软猥宝甲"
尽管开曼、百慕大、维尔京,这些本不知名的小岛走进中国人的视野源于中国企业的海外上市之路,但一位中介机构的资讯顾问认为,目前国内许多接受海外创业投资的高新技术企业才是真正的离岸注册兵团的生力军。许多成功吸引到外资创投的高新技术企业似乎更有先见之明,公司初创时的注册地一般就在开曼、百慕大、维尔京。一位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的经理指出,为了绕开国内政策的限制,一般国外创业投资都采取间接投资于海外离岸公司的形式介入中国创投市场,以便于在投资实现增值后顺利退出。面对经济、法律均处于过渡时期的中国,通过间接投资离岸公司的形式,海外创业投资为自己披上了一件刀枪难入的"软猥宝甲"。 将所投资企业的股权协议转让是创业投资退出的另一种重要手段。如果创业企业是海外注册的离岸公司,那么,在股东转让股份或创业投资退出而改变股权结构时,绕开了国内的审批程序,使转让手续和过程得到了简化。但如果直接被投资企业在中国注册,根据有关规定,其股权转让必须报原审批机构批准(审批机构批准还需征得科技部同意),然后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复杂的手续、漫长的等待,可能导致审批后企业早已错失市场良机。加之在开曼等地可以避免对投资者的双重税收,这使创投企业在海外注册的运作成本低于国内注册。 事实上,为改变外资绕道介入国内创业投资业的情况,我国政府做出了积极的努力。日前,由外经贸部、科技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发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的暂行规定》,容许"外国投资者单独或与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以创业投资为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企业"。但是客观地看,目前国内创业投资的环境仍不容乐观。IDG副总王树先生指出,目前中国的《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税法》等相关法规不健全,比如《公司法》仍存在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50%的限制;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面临的双重征税问题,《税法》没有解决;《外商投资企业法》中对无形资产投资的限制;这些都将阻碍外资到中国发展创业投资业。 看来,外资创业投资身上的这件"软猥宝甲"一时半会儿还脱不下去!
兼收并蓄的"变脸"之地
其实,除了上述原因,企业海外注册的目的还有很多种,对他们来说,开曼、百慕大、维尔京……这些遥远的海中孤岛是转换身分、实现"变脸"的理想场所。 在河北省"5·18"经贸洽谈会上,人们注意到有两家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的民营小企业以外资企业的身份出现。事实上,这不过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企业到维尔京注册了一家离岸公司而已,企业老板本人对着世界地图也找不到他们的注册地在哪儿。这样做的目的很明确--为享受外资企业的优惠待遇,税收在几年内能得到一定程度的减免。对此现象,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的蓝蓝教授分析说,尽管我国已加入WTO,但世贸组织仅要求给予外商不低于本国居民的待遇,但目前中国给予外资的是远优于"国民待遇"的"超国民待遇"。因此,有些效益较好的民营企业会想到以假合资的办法来逃避国内税收,这种现象短时间之内很难消除,因为中国现在的发展,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为此,仍会在一定时期内保持对外资的优惠待遇。 民企搞假合资"变脸"不过为得点税收上的小实惠,比起国内某些大公司的"变脸"手段,绝对是小巫见大巫了。日前中国一家大型企业××公司为实现在香港顺利上市而进行的资产重组过程中,在开曼群岛注册了一家离岸公司,利用开曼群岛对注册公司资产质量要求宽松的特点,把全部的企业不良资产注入新公司,从而顺利实现了优质资产与不良资产的剥离,预计不日即将传来该企业成功在香港上市的捷报。这等"变脸"法术才真叫高强。 现在,连台资企业也纷纷搞起了"变脸",为规避台湾当局对中国内地投资的限制性政策,聪明的台商先把资金投到自己在开曼、百慕大、维尔京等地注册的离岸公司去,然后转道奔赴内地,任台湾当局如何把守也无济于事。 然而,并非所有的"企业"都真心热衷于这种"变脸"游戏 , 很多公司希望保证纯正的血统,注册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企业。但由于投资方是外资,为配合其未来的退出以及在海外的顺利上市,出于无奈才考虑在开曼注册。
离岸注册应慎选中介
企业注册离岸公司,一定要选择合格合法的中介机构。如果盲目注册,极有可能适得其反,延误企业的发展。因为,虽然同样是境外注册离岸公司,但不同的注册地之间存在很大区别。一般地,可供选择的中介机构包括:
1、海外中介机构。其在国内开设分支机构,收取的中介费用相对低廉。但其缺点是,企业选择的余地相对要小得多,因为其更多向企业推荐与自己有业务往来的国家,对企业来说,未必是合适自己的。甚至在若干时期内可能会出现一些法律纠纷。
2、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这些律师大都有海外从事国际避税以及注册离岸公司的经验,同时熟悉各国的法律、税法以及外汇管制的政策等。对企业来讲,选择这类中介机构,其后顾之忧会减少许多,法律纠纷的风险会降到最低。但费用相对于普通中介机构要高。但其中包括对企业所有情况调查的费用,以及对注册地的所有相关情况调查的费用。 3、注册地的投资银行。他们在国内开展业务,但其主要客户群体是个体业主,而且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发展前景。虽然投资银行在国内的业务量不是很多,但其收益也是比较可观的,而且其服务方式也是个性化或有针对性的。
此外,离岸注册还应注意以下情况:
1、在注册离岸公司的时候,首先要全面了解注册地的相关税法、外汇管制、金融政策、法律等,同时要选择最适合自己注册的地区进行注册,而不能盲目听从中介机构的推荐。 2、企业要防范或规避风险,在注册离岸公司的时候,首先要熟悉当地的法规或要找从事过相关工作的律师进行咨询,尽量减少注册之后不必要的问题出现。
3、在选择注册地的时候,应该联系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产品销售地的实际情况,不能盲目以税收的减免制度来选择注册地。
4、在选择中介机构注册离岸公司的时候,不能盲目选择收费低廉的中介机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风险系数也相对较高。要全面衡量中介机构的实力。

在注册离岸公司时,还要注意一些基本内容。比如拟注册登记的公司名称,需得到当地注册部门的批准;对使用特殊名字如:国际,集团,银行,信托,保险,控股等,会受到最低注册资本、特殊执照等的限制。一般要求在当地有注册地并需将有关法定文本记录等保存在注册地;注册地与营业地可以不同。列明公司营业范围和公司管理具体细节的法律文件。通常,对注册资本和股份类型都有要求。一般有最低数量要求,可为个人或公司;股东和实际收益人可分离。为使公司达到免税资格,要考虑董事的国籍和居住地等因素。绝大多数离岸地区对离岸公司的会计审计有特殊的要求。
附:国际上主要境外公司注册地区比较

  英属维尔京群岛 百慕大 开曼群岛 香港 巴哈马 巴拿马
政局 安定自由 稳定 稳定 安定 安定自由 稳定
对管辖区外的公司利润是否征税 可免
是否可以发行非记名股票
标准法定股本 5万美元 1.2万美元 5万美元 不显示 5万美元 1万美元
注册证书上是否允许有中文名称
最少股东数量
最少董事数量

一个

一个

一个

两个

一个

一个

  没有限制

两个

三个

是否须提交周年申报表
是否须提交经审计帐目
成立公司中介机构收费 6900港币 520港币 10500港币 7600港币 7600港币  
公司类型 国际商业公司 受豁免 受豁免 有限公司 国际商业公司 海外离岸公司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北京创业投资协会 Email: public@vcab.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