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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有关问题解答
1、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序号 系列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正高 副高 1
高教教师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2 自然科学研究 研究员 副研究员 助理研究员 3 社会科学研究 研究员
副研究员 助理研究员 4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主任医师(药师、护师、技师) 副主任医师(药师、护师、技师)
主治医师(主管药师、主管护师、主管技师) 5 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推广研究员 高级农艺师 农艺师 6 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高级工程师 工程师 7 经济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经济师 经济师 8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会计师 会计师 9 统计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统计师 统计师 10 审计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审计师 审计师
11 中专学校教师 高级讲师 讲师 12 技校教师 高级讲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 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
13 中学教师 中学高级教师 中学一级教师 14 小学教师 小学高级教师 15 档案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16 文博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17 图书资料人员 研究馆员 副研究馆员 馆员 18
翻译人员 译审 副译审 翻译 19 律师 一级律师 二级律师 三级律师 20 公证人员 一级公证员 二级公证员
三级公证员 21 新闻人员 高级记者(高级编辑) 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记者(编辑) 22 播音人员 播音指导
主任播音员 一级播音员 23 出版人员 编审 副编审 编辑(技术编辑、一级校对) 24 体育教练 国家级教练
高级教练 一级教练 25 艺术 一级(编剧、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师、文学创作)
二级(编剧、导演、演员、演秦员、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师、文学创作)、主任舞台技师 三级(编剧、导演、演员、演奏员、指挥、作曲、舞美设计、美术师、文学创作)、舞台技师
26 工艺美术人员 高级工艺美术师 工艺美术师 27 实验人员 高级实验师 实验师
2、相当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资格、资质包括哪些内容?
答:根据国家执(职业)资格制度有关规定,相当于中级职称的资格、资质包括以下内容:
资格、资质 相当 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 主管药师 房地产估价师 经济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经济师 造价工程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注册税务师 经济师 企业法律顾问 经济师 注册城市规划师 中级职务 价格鉴证师 经济师
棉花质量检验师 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工程师或经济师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工程师 质量专业中级 工程师
出版专业中级 编辑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 经济师 国际商务执业资格 国际商务师 计算机软件程序员 工程师
计算机软件高级程序员 工程师 在申请时请填写相当职称。今后我们将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其内容进行调整。
3、可以申报办理工作居住证的单位范围有哪些?
答: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
4、申报办理工作居住证的程序是什么?
答:办理工作居住证将实行网上申报,详细流程请参照北京市人事人才信息网公告栏中《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网上申报指南》。
5、办理工作居住证的,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有配偶和子女的还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A、拟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受聘企业情况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B、拟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情况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聘用合同;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四张;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函、独生子女证(两个子女的须提供二胎准生证明,若双胞胎、多胞胎提供出生证明即可)等。
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拟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受聘企业情况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申请。
二、拟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情况证明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京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派出所和房管部门出具的准许房屋出租的证明以及与业主签定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房子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
3、聘用合同;
4、近期一吋同版免冠彩色照片四张;
5、配偶和子女随往还需提供:结婚证书、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函、独生子女证等。
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条件
凡与"中心"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协议的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究开发机构,35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属本市紧缺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具有学士学位且成绩突出者;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业务骨干;
获得国外学士学位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留学人员。
上述条件中,凡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及学位,需经国家教委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认定证明。
申报材料 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单位申请。主要内容:企业基本情况、办理理由、办理居住证人的基本情况、突出业绩及婚育情况等。
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个人申请。
高新技术企业批准证书、民营科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跨国公司部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申请人的学位、学历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京方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已婚人员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随带配偶的接收函(处级以上单位人事章)。接收单位为"中心"委托存档单位的,由委托单位出具聘用合同,接收函可由"中心"及上级人事部门盖章。
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已婚未育的出具未育证明。
获奖证书及其他获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其中一张写上姓名)。
所有复印件均需1份、B5纸复印。
办理程序 填写《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3份。(聘用单位、"中心"、流动调配科盖章,市人事局批准后盖章)
填写《北京市人才流动登记表》1份。(聘用单位盖章)
聘用单位持申报材料,经"中心"初审 报区人事局审核,由流动调配科报市人事局审批,合格后发《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其他有关事项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有效期两年,过期自然失效。因工作需要可办理延期手续。延期手续应在有效期满前二个月向"中心"申请,填写《续签申报表》一式2份,由区人事局报市人事局批准;不再续签者,单位需写出书面说明,交区人事局流动调配科存档。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在单位工作满三年的,可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区人事局、市人事局批准,办理调京手续。同时收回《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交"中心"送上级主管部门注销。
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者,不再办理户口《暂住证》,在购房、子女入托、入中小学等方面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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